遇见蓟千城,星雨感到自己与他同坐在一条船上,在大海中奋力划行。

可是这世上,还有什么东西比大海更加变幻莫测呢?

下一秒,浪头将她们打翻。

再下一秒,她们各自漂向别处,再也看不见对方。

那天争吵完后,她回到家,当天晚上就接到了朱迪的消息。网站这边收到了原木的一份文件,同意将《七年十一天》的影视版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利益无期限地转让给潘星雨,并允许她自由处置,条件是《七年十一天》在任何的宣发和成片字幕中都不能提到“原木”和“蓟千城”的名字,以确保他本人与这部影视作品无任何关联。蓟千城同时也往星雨的邮箱里发送了一份扫描件,并说正式文件已经寄往玉合路,次日即可收到。与此同时,他删掉了自己在微博上提到的关于《七年十一天》的一切信息。

对于蓟千城如此激烈的反应,大家都有点儿莫名其妙,甚至认为有点“作”。他是网站的大神没错,但他的作品并未跨界出圈。到目前为止,影视这边只卖过动漫类的版权。换句话说,他在版权市场的地位是处于买方市场而非卖方市场,现在还轮不到他挑来挑去、待价而沽。朱迪问星雨,原木大大一向都这么任性么?他是不是不差钱?这么好的价钱这么好的合作方,究竟哪点没爽到他?

星雨也不知道,只好把一切都归咎于挑剔的处女座。

朱迪说从措词的专业性上看,这份文件应该是律师起草的,有了它,后面的交易只需要星雨一人签名即可。而万迦那边听到这个消息,又以著作权有“瑕疵”为由,要求将版权价格降回到450万,毕竟从法律的意义讲,蓟千城创作了小说一半的内容,自然而然地拥有版权和署名权,他可以同意不署名,但这些权利不是说不要就不在了。万一他将来改变主意闹出事端,万迦将承受不小的风险。朱迪当然不同意,立即说,网站作者注重信誉,既然签署了文件,就说明他不会闹事。

一番撕扯下来,梅瑛终于说,钱就不加了,但可以请星雨来做编剧。毕竟这是她的小说,由她亲自改编,一定尽得精髓。鉴于她是第一次写剧本,公司将组织一支成熟的策划团队为她保驾护航。当然这是另外一个合同。星雨心中一算,影视版权的收入分到她手里,是180万,离200万还差20万。如果答应做编剧,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,欠萧金桂的那笔债不仅可以一次还清,还有节余。加上梅瑛说因为是两家公司合拍,导演非常重视,在剧本阶段就会介入,像这种被名师亲自指点的机会,可谓千载难逢,如果一炮而红,星雨的未来不可限量,即可以继续当作家写小说,也可以当编剧接剧本,星雨不敢想象有这样的好事落在头上,就算不成功,“曾与著名导演贺汀合作”也是一个可以传给子孙的故事。她高兴地应承下来。

在网站的配合下,她迅速完成了签约,两周后网站扣除代理费,将360万打入她的账号。收到钱后,星雨第一时间给蓟千城发了一条微信:“城哥,款已到账,请告知账号信息,以方便打款。”

她之前委托朱迪向蓟千城解释为什么说好的五百万少了五十万,朱迪说已经解释了,蓟千城只回了一个表情符号。而她发过去的微信,等了三天,没收到蓟千城的任何回复。无奈之下,她只好把收到的钱分成两份,存进两张银行卡,找了一个周四的夜晚,算好茶歇时间,来到鹿城咖啡。

她给陶然发了一条短信,请她出来一下。

已近深秋,夜风凛冽,满地梧叶被风吹得如水流一般哗哗作响。

她在叶子的河流里跋涉,冷不防帽子吹飞了,回头寻找,已不见踪迹。

陶然匆匆走出来,手里拿着杯咖啡,在台阶上站定,见她被风吹得狼狈,问道:“店里暖和,怎么不进去?”

她摇头,知道自己脸色苍白。

她递给她一个牛皮纸袋,里面装着几样珍贵的东西:他送给她的天珠、手串、信用卡和一张他的银行卡,里面放着属于他的180万。那张银行卡虽然写着蓟千城的名字,却是她们向网站申请“星城”这个笔名时,专门用来发放稿费的,一直由星雨保管。

陶然摸了摸纸袋,摸到一些凸起:“天珠不要了?”

她苦笑,想找个合适的理由,最终只是颓唐地点点头。

每天夜里她都在想自己为什么非要签约,非要那笔钱,宁肯得罪这世上唯一对她好的那个人。答案是——

因为她背负着一座山,一直走在阴影里,每天夜里想起它,都被压得喘不上气。

她想松手,她想站直,她想走出阴霾,替自己解毒。

她不可能与任何人形成长久而亲密的关系,如果她与自己之间充满了毒素。

“别难过。”见她不说话,陶然拍了拍她的肩,“咱们的命运差不多,蓟千城的女朋友没有一个撑过了三个月。”

“我不是他的女朋友。”

“啊哈,随便你怎么说。”她将纸袋夹在胁下,嘴向店